為深刻吸取近年來生產企業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火災的事故教訓,加強和規范轄區生產企業動火作業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近日,南頭鎮消防部門監督員在對轄區一公司檢查時,發現1名員工正在進行焊接作業,但該名員工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上崗作業,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之規定,南頭鎮相關部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南頭鎮將持續推進電氣焊作業專項整治,加大對無證操作、違規作業的檢查和查處力度。堅決落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震懾一批”,及時消除隱患,全面維護轄區安全形勢穩定。
◆編輯:龍慧◆二審:張耀文◆三審:周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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