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具有爆炸、燃燒、毒害、腐蝕等危險特性,管理不當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對人體、設施、環境等造成嚴重危害,甚至威脅公共安全。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活動日益增多,由此帶來的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不容忽視。
一些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違法通過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一些電商平臺或網站審核把關不嚴,入駐商家隨意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一些實驗室和學生貪圖便利,通過非法渠道網購危險化學品。
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風險。
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關于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一些規定。
什么是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
關于危險化學品網絡銷售企業的規定
通過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后,方可在本企業網站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不得在本企業網站以外的互聯網應用服務中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及建立相關鏈接(不包括日用化學品、醫藥用品),不得包含誘導非法購銷危險化學品行為的內容。
通過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在本企業網站主頁顯著位置標明可供查詢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從事危險化學品活動的合法資質和營業執照等材料。
危險化學品網絡銷售企業應該在本企業網站網頁顯著位置標明單位、個人購買相關危險化學品應當具備的資質、資格條件,并落實購買資質、資格條件審核義務。
關于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規定
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與危險化學品網絡銷售企業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不得為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或者未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手續的危險化學品網絡銷售企業提供接入服務。
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危險化學品網絡銷售企業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危險化學品信息發布網站接入服務。
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接入網站及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對發布信息進行巡查,對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危險化學品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關于電商平臺的規定
電商平臺不得為平臺內經營者提供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發布服務。
電商平臺應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服務信息的核驗、巡查,及時發現并清理下架違規發布的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禁止情形
禁止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
個人不得通過互聯網購買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處罰規定
違反規定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危險物品內容的信息,或者故意為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違法違規危險物品信息提供服務的,依法給予停止聯網、停機整頓、吊銷許可證或者取消備案、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等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龍慧◆二審:蘇鵬蘊◆三審:周亞平